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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购合同注意什么区别
1、定金
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款项是退还不了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
定金能不能退?答案是不能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当作价款或者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又称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订金可退。认购协议签订前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收方讳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
那订金可以退吗?可以,订金可以退!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
3、诚意金
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诚意金来体现。缴纳诚意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履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预售许可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预售许可金无法律效应!
房地产商的提前认荐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_、抬高房价、无法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
4、意向金
和诚意金几乎一致。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当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注意了,法律上并无意向金一说!所以购房者在缴纳意向金时,应该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意向金给予警惕。如果楼盘存在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证或者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二、签订认购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在定性上为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订认购书时要了解上面提到的问题;再看认购书条款的具体内容。一项合格的认购书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3、价款计算;
4、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需要详细看一下认购书是否完整,是否包括上面所提到的内容,不完整的,就不要贸然签订这个认购书,因为认购书虽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里面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定金或者违约金方面的约定,一旦违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签购房合同后可以退房吗
首先,商品房买卖需要签订购房合同,我们所说的退房,也就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符合法律或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卖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